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二期项目立项学科和省重点序列学科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公共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15-12-11浏览次数:1145

各有关学院(部),各部门,相关学科带头人:

接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二期项目立项学科和省重点序列学科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苏学科办〔20152号),对省优势学科二期项目立项学科和省重点序列学科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文件转发你们,请按要求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 本次中期检查的重点:完成《项目任务书》情况、立项建设以来取得的5项标志性成果、研究生海外研修和全英文课程开设情况、学科建设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

2. 请省优势学科和重点序列学科负责人组织相关学院以及支撑学科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对照上交省教育厅的项目任务书以及经费支出预算表做好本次中期检查工作。相关学院、学科、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将建设成果提交给学科联系人(论文、专著等必须按要求标注)。现代审计科学联系人:审计与会计学院陈骏(58318551chenjun_nau@aliyun.com);应用经济学联系人:经济与贸易学院周丹(58318568zhoudan@nau.edu.cn)。

3. 优势学科项目经费支出已纳入本次中期检查,可至财务部查询具体使用情况。请省优势学科和重点序列学科经费负责人在学科建设过程中,务必根据学科建设进度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4. 本次中期检查中,所填写的成果必须有支撑材料(其中论文、专著等必须按要求标注)。支撑材料保存于各学科,随时备查。

5. 因时间紧迫,请各相关部门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尽快组织收集材料、填报相关表格,以免延误。

请各学科于20151224将《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二期项目立项学科和省重点序列学科中期报告书》电子版(Word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人:王中平;电话:58318144;邮箱:wangzp@nau.edu.cn;办公地址:敏行楼506室。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二期项目立项学科和省重点序列学科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苏学科办〔20152号)

 

南京审计学院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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